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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倍、0.5倍、0.2倍!税局一份处罚文书出现三个罚款比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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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相对人名称 | 合肥市***酒业贸易有限公司 |
行政相对人类别 |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|
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 91340***6794K |
案件名称 | 其他违法 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 合税二稽罚 〔2023〕20号 |
处罚事由 | 其他违法 |
执法依据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依据《行政处罚法》(2021年修改版)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|
处罚类别 | 罚款 |
处罚结果 | 对你公司违规取得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款46,131.89元处1倍罚款,对你公司主动预缴的增值税44,255.10元处0.2倍罚款,对你公司实际造成的其他少缴税款,包括城建税1,548.93元、企业所得税3,450.95元处0.5倍罚款,总计罚款57,482.85元。 |
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|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|
公示期限 | 一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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